標籤貼|標籤機|條碼貼|條碼機 - 專業標籤製造
    關於我們   產品介紹   標籤機介紹   條碼機介紹   最新消息
最新消息 > 央行:征信機構采集個人信用信息應征得本人同意

文章来源:由「百度新聞」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"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690651775027333435&wfr=spider&for=pc"

中國青年網發布時間:02-0313:40中國青年網官方帳號央視網消息: 信息泄露是不少人都碰到過的煩惱。那么征信會不會存在泄露我們個人信息的情況呢?不久前,央行公布了《征信業務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對信用信息的采集、保存、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確、細致的規定。央行相關人士表示,我國征信業已進入快速發展的數字征信時代,但由于缺乏明確的業務規則,導致征信邊界不清,信息主體權益保護措施不到位等問題不斷出現。為提高征信業務活動的透明度,保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,人民銀行對信用信息和征信業務做了明確規定。征信機構采集個人信用信息應征得本人同意征求意見稿規定,征信機構采集個人信用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,并明確告知信息主體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、信息來源和信息范圍,以及不同意采集信息可能產生的不利后果等事項。信息必須按照與信息主體約定的用途使用,超出約定用途的,應當另行取得同意。信用信息應當用于合法、正當的目的,不得濫用。央行將推出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暫行辦法未來,央行還將推出《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暫行辦法》,以更大的力度來規范個人信息在金融領域里的依法合規使用。國家發展改革委也表示,我國將嚴格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,嚴肅查處泄露、篡改、毀損、竊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行為,嚴厲打擊非法收集、買賣信用信息的違法行為。(來源:央視網)舉報反饋

關鍵字標籤:www.liidda.com.tw/about.html